5月14日,农业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在广州增城举办全国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培训班,我省张家界市积极组织市、区县渔政管理人员和大鲵企业代表等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组织学习了《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技术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重点对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操作进行讲解,明确了部、省、县(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职责,标识牌和标识签申领发放流程,具体是大鲵养殖(加工)企业申报,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农业部水野分会负责发放,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督查、指导辖区内标识化管理工作。目前,该管理系统在陕西省汉中市试点调试,6月1日正式启动。
长江流域渔政管理办公室主任、水野分会会长李彦亮在培训班上指出:一是养殖大鲵实行标识管理是通过反复调查论证,以前的点对点销售已经不能满足大鲵产业发展的需要,原来大鲵销售局限性比较大,为实行大鲵及其产品销售、流通更畅通,合理经营利用,标识化管理是非常好的解决办法;二是各级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同时加强大鲵自然保护区野生种群保护,确保养殖大鲵标识化管理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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