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由中国国家版权局和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主办的第十一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来自中韩两国的著作权管理部门、企业、运营商、媒体等共100多位嘉宾代表出席会议。研讨会期间,中韩两国围绕各自著作权法修订、软件资产管理和正版化措施、打击网络侵权经验、实施版权保护、多边条约磋商以及国际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政府间会谈。中韩著作权相关机构、企业签署了三项合作协议。
这三项合作协议分别为:韩国著作权委员会与阿里巴巴集团(淘宝)签署的以著作权保护、维权、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战略合作协议;韩国影视权利人(电视台)和中国网络影视流通平台(OSP)间签署的交流合作协议;韩国复制传送著作权协会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签署了在文字著作权领域交流、合作的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政策官金现模、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委员长吴承锺见证了协议的签署。
本届研讨会以“新形势下的作品保护以及应用”为主题,针对中韩文化交流中的版权贸易、版权业务进行更广阔的交流。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综合讨论等形式展示两国在影视作品版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政策和版权管理经验,以及在推动影视作品版权贸易及版权服务合作领域所取得的成果。
中韩著作权研讨会是中韩两国间开展版权领域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平台,对于促进中韩两国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与大韩民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交流合作协议》要求,中韩两国在版权保护技术和法规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版权人才培养和信息交流磋商机制,并不定期地举办著作权保护问题研讨活动,加强两国在著作权领域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