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通讯器材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经生产企业信息反馈,有1组不合格商品为冒用商标或厂名厂址的假冒商品。现将假冒商品信息及经销单位信息予以公示。请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予以关注。
北京市工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假冒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及经销单位一同登上。
附:声称假冒商品名单.xls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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