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商品零售商的知识产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采取了主动执法的方式。”虽然已经过去了半年多时间,但贵州省黔东南州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在谈及他们的一次现场执法行动时仍感触颇深。
2013年11月14日,黔东南州知识产权局与凯里市知识产权局一行10人组成专利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凯里市区内的几家大型商场进行了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在对一玩具店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由广东两家企业联合出品生产的“方程式赛车”商品上标注有“本产品已申请专利,仿冒必究”字样,但是未标注有专利号。该标注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之规定。执法人员判断该产品涉嫌假冒专利,决定对该店该款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在明确了案情的原由之后,我们首先对涉案产品进行了登记立案,然后抽样取证,索取了一系列佐证材料,对产品拍照备案。我们还当即下发了必要的法律文书。”办理此案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检查中,他们向商家介绍了如何辨别假冒专利标记产品、专利检索方法和专利法相关知识,以提高商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接受检查的商家表示,将对标注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清理,逐步建立专利商品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利知识培训,杜绝假冒专利商品进入商场,切实保护自身及消费者的权益。
在经过一周左右的调查核实后,黔东南州知识产权局对该玩具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玩具店自收到责令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对“方程式赛车”商品上标注的“本产品已申请专利,仿冒必究”字样进行覆盖处理,并通知生产商对上述产品同样进行覆盖处理,如需标注专利标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标注。
点评:
行政执法人员走进商场、超市等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商家进行普法宣传,有效地制止了假冒专利行为。在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同时,还能够很好地杜绝假冒专利商品进入商场,切实保护了商家的利益及消费者的权益。(知识产权报 记者 祝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