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5日02 版刊发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文章。作者为人民日报记者刘志强。
原文:
今年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明确
“质量大考”开考在即(政策解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组织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次历史性突破。《行动计划》明确今年将发布《2013—2014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考核的目标设置、统计方案、评价方法、评分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并组织第一次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加强食品、农产品以及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全面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消费品的监管;开展农资、电线电缆等产品专项整治等。
“一个社会的质量好坏,最直观地体现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方面质量状况。”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行动计划》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应该说找准了入手点。”辛鸣说,当前人们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行动计划》提出以治理雾霾为重点,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制定品牌管理国家标准
制造业方面,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服务业方面,要求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开展服务业质量测评机构采信管理,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促进网络购物发展……《行动计划》对完善产业质量升级的相关配套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
“这些年质量发展之所以存在各种问题,与粗放式发展方式、低端产业结构等都有关。”辛鸣表示,要从根本上提升质量,还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行动计划》强调要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推动产业从低端向高端提升,加强品牌建设,制定发布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开展自主品牌价值评价等,正是强基健体、固本培元之举。
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徐济超认为,现阶段“中国制造”质量竞争力还不够强,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只有拥有一批知名品牌,才能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由大到强的跨越。
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
《行动计划》提出,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包括: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我国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能有效落实。”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说。《行动计划》提出“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的本质,就是尊重市场在质量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企业落实质量首负责任,《行动计划》还引入一系列市场化机制,包括“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
“质量安全治理要真正实现现代化,就要从简单的行政化监管转向重点依靠市场机制。”程虹表示,这些机制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可充分发挥市场第三方组织的作用,通过保险和担保的连带作用,合理分担企业质量风险。
《行动计划》还提出,逐步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公开承诺采用标准与社会监督试点。“这实际上是要鼓励企业在产品上标明所采用的是高于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程虹认为,通过自我申明,既可逐步使消费者认可更高标准的优质产品,又能形成严格的社会化约束机制,让企业既有动力,又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