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微软公司从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东方”)朝阳分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时,发现这些电脑中都预装了盗版的windows软件,而此前鸿日东方总公司曾与微软签署协议表示将不再侵权。于是,微软美国总公司起诉了包括鸿日东方总公司在内的3家公司,索赔50万元,并要求对方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目前,该案正在北京市三中院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微软公司通过公证购买了鸿日东方朝阳第一销售分公司销售的宏基笔记本电脑,发现在这些电脑中都预装了微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而该预装的软件是未经微软公司许可安装的盗版软件。而微软公司此前与鸿日东方总公司以及北京鸿日新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都签订过和解协议,两家公司均承诺不再发生未经微软授权许可随意销售电脑预装盗版微软软件的行为。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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