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行政途径,两个多月就解决了专利侵权纠纷,体现了专利行政执法便捷、高效的优势,因此,我们迫切希望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保护力度。”近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江苏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好孩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卫耀昌的一席话,道出了企业的心声。
诉讼难、取证难、获赔难的“三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近年来,在遭遇专利侵权纠纷时,很多企业都迫切希望加大专利行政保护力度、提高赔偿标准、加大处罚力度,这也成为众多企业针对新一轮专利法修改提出的最多的建议和希望。
行政保护便捷高效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有时虽然胜诉了,但费时长和费用高等困难却使企业有苦难言。”在采访中,卫耀昌向记者讲述了企业遭遇的两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2012年3月,好孩子公司发现无锡一儿童用品公司生产销售的婴儿推车侵犯了好孩子公司的专利权。于是,在掌握相关侵权证据后,好孩子公司立即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请求。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联合海关执法人员立即深入侵权企业展开调查,查封侵权产品,保全证据,组织双方企业代理人当面质证,使对方承认侵权,许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好孩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短短两个多月时间,该案得到圆满处理,使企业从中受益,加快了发展的步伐。
“而在另一起专利侵权纠纷的司法诉讼中,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与侵权者的诉讼持续了4年之久。”卫耀昌向记者介绍了好孩子公司“摇马三轮车”发明专利的维权之诉。2008年9月,好孩子公司起诉一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在此案中,双方历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等诸多程序,直到201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再审的民事裁定书;2011年5月18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维持北京市一中院的行政判决的决定,历时4年的诉讼才终于结束。
“时间太久,企业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的消耗也在不断加大。”恰如卫耀昌所言,许多有过相同或相似经历的企业都有着类似的感受。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原公司)项目部主任王亮告诉记者,“连续抽油杆焊接车”发明专利是该企业自主研发的国内领先的技术,侵权者制造并销售该专利产品造成高原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高原公司就此向东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调处请求。其间,经过调查、取证及两次口头审理,东营市知识产权局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行为,侵权纠纷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仅用了40天时间,就作出了令人满意的行政处理决定,专利行政执法的快速便捷特点十分突出。”王亮深有感触地说,专利行政执法快捷高效,护航企业转型发展的效果良好,但仍需加大力度,才能有效制止侵权。
企业呼吁加大力度
“从我们的维权经历和切身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十分有必要。”科沃斯公司知识产权经理朱谨所的呼吁,是很多企业颇有同感的问题。专利行政执法,成为近年来很多企业在遭遇侵权纠纷时的首选。
企业的呼声,来自其切身的感受。前不久,科沃斯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了涉嫌侵犯自己专利权的产品,但是对方是批发销售,无法取证,于是科沃斯公司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调处请求。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后,到对方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召集双方进行口审,很快调处了该案,体现了专利行政调处的优势。
不仅如此,在很多时候,专利行政执法还可以解决企业面临的一些特殊难题。昆山富士康公司知识产权专员姚锦程向本报记者谈到,目前国内的制造形态有很多种,有些企业本身是代工企业,维权存在一系列难题。如果只采用法律诉讼手段,很容易在将侵权者拉上法庭的同时,也将终端客户拉入诉讼之中,那样企业的订单就会受到影响。同时,法院存在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但采用专利行政执法途径就有一定的优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接受企业的请求后,可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而且有专业的人员根据事实确认侵权行为,并进行快速调处,这是企业所需要的。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至9月,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办理各类专利案件8339件,其中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2896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5443件。
“在目前的司法、行政双重保护中,司法诉讼赔偿低、周期长,而行政执法虽效率高、时间短,但力度却明显不足,我们衷心期盼加强专利保护,尤其是专利行政执法力度!”这是众多企业结合自身的维权经历和案例发出的呼声。 (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