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转制院团要努力提升创新能力、演艺产品营销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知识产权经营能力,强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实行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者选用机制,努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要积极为包括转制院团在内的中小演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依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小企业贷款、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支持中小转制院团发展。(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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