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7月12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大国产原创动漫形象、品牌和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规划》指出,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产值从“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到2010年达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但是,我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品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侵权盗版现象依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必须破解。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使其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到“十二五”末,电视动画年产量保持在5000小时左右,动画电影年产量保持在30部左右。
《规划》要求,完善动漫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做好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完善评选标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机制,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引导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方向。
《规划》要求,鼓励动漫作者进行动漫产品、形象的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加大国产原创动漫形象、品牌和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优秀民族动漫品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强化动漫市场监管,加强对优秀知名动漫产品的保护和数字版权保护,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侵犯动漫知识产权的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制网 记者 胡建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