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构建完善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为不断提升审查审理工作效能,要以提高商标审查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完善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机制,以注册推动保护;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商标运用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创新商标行政指导工作机制,以运用完善保护;为提升商标监管执法效能,要加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以监管强化保护;为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提供保障,要构建长效机制的多方位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保障效能。
关于加强商标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商标监管执法效能方面,《意见》指出,要通过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等多项措施,全面提升日常监管效能;要建立重大商标案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等制度,健全规范高效、快速反应的商标执法工作机制;要整合现有商标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数据和功能,建立全国联网、信息完备、准确及时、动态更新的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商标执法信息平台;要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与其他部门之间商标执法数据和案件信息的外联应用;要加强沟通协作,明确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健全优势互补、高效快捷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加强培训和宣传,探索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商标主管机关合作,建立健全商标海外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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