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年争论,甚至尴尬的政治和程序角力,如今欧盟成员国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为25个欧盟成员国建立一个单一的专利制度,包括成立单一的专利法庭,分设在巴黎、慕尼黑和伦敦。该决定还涉及著作权的有关规定。欧洲理事会成员国表示,“如今达成的这一建立单一专利制度的协议将通过单一的专门审判机构为欧洲带来支付得起的、高质量的专利,将极大地降低中小企业成本、有效地激励创新”。该理事会由欧盟27个成员国代表组成。侵权案件可以在这三个法院中任何一个法院提出,但是每一个法院将有其专门审理领域。“考虑到专利诉讼的高度专业性以及保持高质量标准之必须,”决定中说,“将成立两个专题组,一个在伦敦(化学,包括医药、C类、人类必需品和A类),另一个在慕尼黑(机械工程,F类)。” 西班牙和意大利因反对没有将本国语言纳入而选择了不加入该协议。据传言,该协议拟将专利法院设在巴黎,在慕尼黑和伦敦设立办事处,由此平息激烈的地域上的争论。这一突破性进展将会使欧盟单一专利制度尽快代替各国专利程序。位于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局(EPO)将负责授权单一专利并对其进行集中管理。EPO新闻发布会上高度评价了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成就。决定中还涉及到著作权,要求截止2015年欧盟数字单一市场要有重大改进,“刺激对高速互联网产品的需求、改革欧洲著作权体制以及简化许可程序也都至关重要,同时要确保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并考虑到文化差异。”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