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全面部署“质检利剑”酒类专项打假行动
形成高压态势 有效堵塞漏洞 规范市场秩序
重拳打假保安全,利剑出鞘护民生。
今年,全国质检系统坚定不移地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着眼于“抓质量要上新水平、保安全要加新力度、促发展要有新作为、强质检要树新形象”的“四个新”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违法行为的“质检利剑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质检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挖线索、查源头、端窝点、办大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企业和黑窝点,坚决惩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者和造假团伙,着力整治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始终保持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产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在“质检利剑行动”中,将打好以打击假冒名优白酒和假冒进口葡萄酒为重点的食品打假利剑行动战役,要求全国质检系统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搀杂搀假制售假名优白酒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行为和标识欺诈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以打击假冒白酒、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集中行动。七部门将通过联合集中行动,重点查处一批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案件,取缔一批假冒侵权酒类产品加工、春运销售窝点,捣毁一批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产营销团伙、链条,集中整治一批假冒侵权酒类问题突出的地区,形成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的高压态势;同时,以打促建,进一步建立酒类产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堵塞监管漏洞,规范酒类产业生产流通市场秩序。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各地质监部门积极响应,及时部署,全面展开“质检利剑”酒类执法打假行动。
日前,福建省质监局召开全省质监系统酒类专项执法打假工作会议,提出做好今年的酒类专项执法工作要强调三个切实:一是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采购环节的管理,严格对供货方的资质审查,外购的基酒必须进行进货检验。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积极查找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级质监部门要建立以食品科(处)为主进行监管的工作机制,稽查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对辖区酒类的基本状况进行分类梳理,对酒类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对外购用于勾兑、配制酒的基酒是否索票索证和实行基酒进货验收制度;重点检查酿造酒类生产企业的酿造能力是否和销售台账相吻合等;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要畅通12365举报投诉渠道,对受理的举报案件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查处;省局将对各地酒类打假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发生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切实做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各辖区质监局要以书面形式将本次酒类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向地方政府和分管领导报告,以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要加强与公安、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情报互通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川省质监局在全省“质检利剑行动”酒类打假工作部署暨培训会上提出,四川省将以成都、泸州、德阳、宜宾为酒类产品重点整治区域。各地质监局要加大办案力度,今年办案数量要在2011年基础上增加20%~50%。要做好区域整治工作,力争在获证企业比例、产品质量合格率、区域产业集群规模效益等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进展。对酒类生产企业、作坊较为集中的地区,要加大巡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四川省质监局将建立健全层级督察督办和检查考核制度,重点检查考核查办案件的数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区域整治情况、组织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及执法统计软件应用六个方面,并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地酒类执法打假工作组织督察,对工作突出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组织新闻宣传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