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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明星的姓名总是服装类企业注册商标时的“抢手货”。在日前落幕的2015年喀山游泳世锦赛上,宁泽涛以47秒84的成绩夺取亚洲首枚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冠军,但有媒体报道称,早在2014年9月,以“宁泽涛”命名的服装类商标就已被申请注册。
北京商报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在服装、鞋、帽品类中,确有宁泽涛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为2014年9月29日,商品品类包括内衣、游泳衣、柔道服等。根据商标流程显示,宁泽涛商标自2014年11月进入等待受理通知书发文状态,至今未显示注册成功。据了解,2014年9月23日,在第十七届亚运会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中,宁泽涛为中国游泳队收获男子项目的首枚金牌。
以体坛明星命名的商标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这也是企业喜欢抢注的原因。以宁泽涛商标为例,如果注册人经营的企业以销售泳装为主营业务,可以借势打响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此外,注册人也可在商标商业价值充分体现后,通过高价转让从中获利。商标注册的成本很低,根据中国商标网上报价信息显示,受理商标注册费仅需800元,但以明星姓名命名的商标可以给注册人带来的回报或将是注册成本的千百倍。
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主任许京看来,抢注品牌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走捷径的行为,没有体现品牌本身的价值。“企业应更静心地做品牌,找到品牌的内涵,”许京表示,如果企业能够与名称本人联手,共同运营品牌,既是对品牌的尊重,也更有益于企业经营。
其实,明星姓名商标被抢注的案例并不鲜见。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的“商标争议案”,一直备受人们关注。此外,诸如菲尔普斯、林丹、刘翔等体坛健将都有过姓名被抢注的经历。相较而言,我国著名体操运动员李宁,则将自己的姓名真正与企业经营融合,成为体育界较为成功的案例。(作者:李铎陈克远)
(编辑:汪诚实习编辑:高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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