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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大讲堂”第二期活动近日在京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做了题为“知识产权国际发展态势与中国应对策略”的报告。
吴汉东认为,现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主要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以国际贸易体制为框架,推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以执行机制与多边争端机制为后盾,推行高效益的知识产权保护。
新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出现
在WTO框架下,西方发达国家就知识产权问题,一向奉行“要么接受,要么走开”的原则,以实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一体化。但事实上,发达国家仍在试图达成新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以提高保护标准。今年7月,欧盟委员会已正式采用《反假冒贸易协定》,受到欧洲公司的热烈欢迎。该协定旨在加大全球打击假冒和盗版行为力度,谋求建立新的打击全球假冒盗版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框架,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强化执法实践。
吴汉东认为,虽然中国没有参加到该协定中,但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纳入其中,显然是该协定的重要目标之一。事实上,即使不参与,中国产业也不可能完全置身于该协定之外。因此,面对这类新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中国政府要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努力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双边协定与单边主义的复活
WTO《2011年世界贸易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WTO成员已签署了300多个双边和地区自由贸易协定,有评论认为,众多双边、多边协定有削弱WTO规则之势。
吴汉东认为,这种双边协定和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产生,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形成了“超Trips条款”、“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从1995年WTO取代关贸总协定后,截至今年3月,在WTO框架下磋商的争端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争端不到10%,这一过低比例并非因为知识产权争端少,而是因为大多数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选择了双边协定或地区自由贸易协定来解决。吴汉东指出,双边协定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倾向于延长期限、增加内容和强化执法。这种倾向在单边制裁中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比如著名的美国“337调查”和“特别301报告”。
吴汉东指出,全球化必将带来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一体化,因此必须在面对现实的同时保持警觉。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发展中国家在被动接受、合作博弈与战略筹谋之间,仍然存在相当大的运作空间。
发展中国家南南合作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