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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2月15日下午6时,耗资6亿元的《金陵十三钗》正式登陆全国各大影院。4小时前,《龙门飞甲》已提前上映。两部电影打响了贺岁档的票房争夺战,也在年终岁末开启了金融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6亿元的总投资刷新了国产电影的投资纪录。其中,1.5亿元通过电影版权质押融资获得,更是创造了国内单部影片最高贷款纪录。《龙门飞甲》的制片方则在一年前就获得了银行一次性“打包”贷款,用于拍摄《龙门飞甲》等在内的影视剧。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决定,我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定位被提升到新的高度。在国家一系列配套政策的支持下,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关注程度也日趋高涨。不管是版权质押获得授信还是传统的银行信贷,已开始让电影、网游、动漫等文化企业尝到甜头。
电影、网游依靠版权产品获贷款
政府出台鼓励政策引导金融与文化对接
作为《金陵十三钗》的出品方,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在该片拍摄之初,就将影片定位于瞄准全球市场,力邀好莱坞战争特效团队和好莱坞一线影星加盟。然而,超豪华的阵容也让投资方遇到了资金压力。此时,早已看中文化创意产业大好前景的民生银行,希望为其提供信贷支持,双方一拍即合。最终,新画面以《金陵十三钗》版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贷款1.5亿元,利息只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略有上浮。
与《金陵十三钗》单部电影版权质押融资不同,北京银行提供给制片方博纳影业公司拍摄《龙门飞甲》的是影视剧“打包”贷款模式。去年9月,北京银行一次性“打包”贷款给博纳影业1亿元,用于《龙门飞甲》等4部电影和1部电视剧的拍摄。
和电影一样,游戏产业也是大投入和大制作,因此同样面临融资难。
杭州乐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乐港科技)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互联网娱乐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是这家企业的核心资产,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公司必须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日前,依靠自主开发的网页游戏《热血三国》,通过版权质押向银行申请的第一批贷款已经下发。
乐港科技副总裁裴耘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之所以能够促成此次合作,得益于杭州银行今年将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其主要服务对象。今年年初,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等单位先后与杭州银行签署了《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协议》。正是有了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帮助裴耘打消了当初对版权质押能否成功产生的疑虑。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目标后,地方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升温。北京市副市长、宣传部长鲁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金融政策上,将加快文化企业的资本化运作进程,提高中小文化企业贷款的便利程度,鼓励金融企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以及加快金融和文化两个行业的融合。
银行创新服务,挖掘文化新市场
银企双方优势互补版权质押融资实现共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缺少有形资产作担保,加上银行难以对产品的未来前景和市场价值做出准确判断和预估,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很难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只能采取股权融资或者其他方式,这不仅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也加大了企业的风险。不过,近来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意识到,文化创意产业将是未来提供服务和客户增长的新兴市场。
不久前,青岛市在山东省率先出台《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与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署的有关协议,双方从贷款文化企业认定、质押版权的条件、金融机构对版权的审定方式和版权质押贷款的流程等方面规定了通过以版权质押形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方式和方法。
事实上,北京银行早在2006年就看中了北京地区文化产业的资源和发展势头,成为最早涉足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机构。“当时我们推出版权质押贷款,通过将几部电视剧、电影捆绑打包的方式,为华谊兄弟提供了1亿元的资金支持。另外还有光线传媒、大连院线等单位都是通过版权质押方式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北京银行行长严晓燕在参加2011财新峰会时介绍,目前北京银行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已基本形成自身特色的产品,包括版权质押贷款和创意贷,其中,创意贷项目主要包括文化演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动漫网游等10个方面。目前在北京地区的创意贷已经发放资金270多亿元。
“银企的有效对接将达到互利共赢的局面。文化创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对于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将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同时,金融机构的自身价值也将得到提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魏敬淼教授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阐述了两者对接的意义。但她同时指出,由于金融机构对文化领域的特点和属性把握性较差,企业资产的实物保障度不高,对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质押担保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需要银行从各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判断之后作出谨慎的选择。”
知识产权估值难,文化企业风险大
配套体系有待完善形成规模尚需时日
尽管已经拿到第一批版权质押贷款,裴耘还是坦言,版权质押这条路其实并不顺畅。“知识产权往往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面临着能否获得客观、公正的价值评估的难题。此外,盗版行为屡禁不止、企业自身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等都严重阻碍知识产权质押的开展。”在裴耘看来,各类商业银行若可以尽快地组建起一支专业的信贷队伍,无疑将大大加强文化创意企业与银行间的沟通。对于企业来讲,要真正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项核心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才能将其潜在的价值最大化发挥,逐步形成良性的投融资环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项武君分析制约版权质押规模化开展的原因有:“当前,我国版权市场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流转体系还未有效建立,质押标的变现对于银行来说是个难题。”此外,项武君认为,目前,担保公司很少涉足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专业化的信用担保机构也是当前亟需加强和完善的。
魏敬淼则建议,一方面,我国在继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版权交易市场和流转体系;另一方面,应重视发展为文化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评估公司等第三方机构,打通企业与银行在评估、定价、转让的通道,打消银行对文化创意产品价值难以有效把握的顾虑,减轻银行由此带来的风险。
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达到6.5%,文化产业投融资日趋活跃,但目前的发展与“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我国应加强相关配套措施的辅助,推进版权质押融资方式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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