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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奥运会结束不久,“林丹”牌饲料、“叶诗文”牌泳衣等商标注册信息不断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商标市场近年涌现出了新群体商标职业抢注者。他们申请商标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通过商标高价转让,进行不正当的牟利。对此,工商部门表示,目前正在探索建立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
连“姚日月”都被注册了
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奥运冠军”和“商标”两个关键词,有220多万个相关搜索结果。其中,“林丹商标被猪饲料抢注”、“叶诗文变名牌内衣”、“陈一冰成了冰淇淋商标”等内容,五花八门。
这些消息是否属实?央视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先后输入孙杨、叶诗文、林丹等关键词查询,结果发现,孙杨和叶诗文的检索结果各有1条记录,申请日期都是去年8月,使用商标的商品也都包括游泳衣。目前,“孙杨”的商标申请尚未通过初审,“叶诗文”商标的申请已经在今年7月20日通过了初审,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但是8月6日“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目前处于“待审”状态。
记者又以“林丹”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找到54条记录,注册日期最早的是上世纪90年代,包括动物饲料、服装、文具、运动器材等多个种类,目前大多数商标仍处于有效期。而网上广为传播的“林丹”牌饲料,申请日期为1997年8月22日,目前仍在有效使用期内。对此,工商部门认为,虽然这个商标不是奥运冠军林丹本人申请的,但从注册日期和类别上来看,可以排除恶意抢注商标的可能性,也就是并非网上所谓的“傍名牌”。
然而,据工商部门介绍,近年来,的确有不少人申请以奥运冠军、体育明星等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在商评委的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央视记者看到,目前以刘翔作为商标的达48个、林书豪299个、姚明110个,有的甚至还申请“姚日月”作为商标。
转让商标可获利数百万
是什么人如此乐此不疲地用奥运明星、体育名人申请注册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案件审理四处处长张力伟告诉记者,他们大都是近年涌现出来的一个新群体商标职业抢注者。“他们申请商标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通过商标高价转让,甚至通过一些敲诈勒索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的牟利”。
据了解,在我国工商部门申请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手续费大约在千元,最多可以在同类别的10项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而一旦注册成功,通过市场进行商标转让却是少则几万元,高则数百万,甚至更多。诸多职业抢注者疯狂抢注商标,希望能够一本万利。
探索建立抢注“黑名单”
据统计,我国累积商标申请注册量位居世界第一,这一数字还在连年急剧攀升,但大量的注册商标都闲置未使用。据统计,近两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解决的此类公共资源和旅游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案件超过1万件。对此,工商部门建议,首先应该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并采取相关措施来防范和应对恶意抢注事件。
依靠恶意抢注名人姓名或其他知名名称作为商标,不仅违反了我国《商标法》,而且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工商部门目前正在探索建立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以有效遏制有关商标权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外国明星也没幸免
记者查询以往资料了解到,明星姓名被抢注商标的事件早在2008年奥运会时就已有发生,其中不乏国外明星。据《重庆商报》当时的报道,在2008年奥运会上获得100米男子短跑冠军的博尔特,他的汉译名即被抢注。从国家商标局公开信息得知,当时苏州一医疗器械公司抢注了五件“博尔特”商标。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上获得多块金牌的游泳冠军菲尔普斯,名字就被注册成衣服、鞋子等类别商标共18件。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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