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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2011年)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保持了平稳增长。其中,与版权关系最为密切的核心版权产业增幅最为明显,软件和数据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均保持了较快增长。但我国版权产业商品出口的行业结构很不平衡,其出口总额中九成以上为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商品,仍以制造业为主。
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31528.98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67%,较2010年增长19.56%。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占据版权产业半壁江山,占GDp的3.63%,较2010年增长21.36%,增速明显高于版权产业其他部分。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范军表示,核心版权产业是版权产业最重要、最核心的成部分,其在外延和内涵上与文化产业大致相同。核心版权产业中软件和数据库行业增加值较上一年增长38%,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行业增加值均保持快速稳步增长,这既表明数字网络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极大推动了国民经济增长,又表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成效不断显现,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范军指出,在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保持平稳增长同时,版权产业的出口仍存在不平衡状态。据海关统计,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商品出口总额为2859.62亿美元,其中,90.45%以上为包括电视机、收录机、计算机等在内的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商品,而核心版权产业商品仅占版权产业商品出口总额的1.86%。同时,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与进口不平衡,长期处于逆差状态。
此外,报告显示,我国版权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11年,美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折合人民币约为104479.63亿元,占全国GDp的11.16%,其中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6.4%。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还不到美国的三分之一。
据介绍,“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是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开展的重大科研项目,自2007年以来已经连续进行了5次调研。它采用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于版权产业的界定,根据其与版权的关联程度,将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以及非专用支持产业。(刘仁晏如)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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