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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摄影师记录下梅兰芳与郭沫若的合影;50年后,出版社因刊登该照片被诉至法院——
大师合影照片引发版权纠纷
说起京剧大师梅兰芳,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梅兰芳在艺术上的卓越成就享誉海内外,受到众多京剧爱好者的推崇。在众多京剧爱好者缅怀这位“梅派”艺术大师时,经常会在资料中看到梅兰芳最后一次演出时与郭沫若的合影。然而,就是这样一幅具有历史价值的摄影作品,却引得照片拍摄者与一家出版社闹上公堂。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原告的作者身份,使该案暂时告一段落,然而经过合法授权的出版物责任如何认定,却依然没有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
珍贵合影引发版权纠纷
冯绍库,欧美同学会会员、欧美同学会企业家联谊会会员、中国科学院摄影师。上世纪60年代,冯绍库当时还是一位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在中国科学院团委工作。1961年5月的一天,冯绍库突然接到命令,单位派他参与梅兰芳剧团慰问中国科学院招待会的准备工作,并作为中国科学院摄影师跟随全程拍摄记录。“接到命令的同时,我已经知道已是高龄的京剧大师梅兰芳要亲自登台,当时一种既兴奋又有些自感幸运的情绪占据了我的内心。”冯绍库说。
1961年5月31日,梅兰芳在中国科学院演出他刚刚编排的《穆桂英挂帅》,冯绍库也随着演出不断按动着快门。这场演出非常成功,以致在社会上都引起不小的轰动,当时多家媒体都有对这场演出的报道。演出结束后,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会见梅兰芳时,由冯绍库为二人拍摄了合影,这幅照片还在外文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中国文学》1962年11月期刊上发表过。
不料,演出结束两个月之后,梅兰芳先生因病逝世。在中国科学院的演出,也成为梅兰芳先生艺术生涯的绝唱。中国大文豪郭沫若先生与中国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先生的这张合影,也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极其珍贵之作。
“这些照片不仅记录了一代大师的历史瞬间,也在作者心中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感情印迹。”冯绍库的代理人、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磊告诉记者,照片是冯绍库独立拍摄,著作权归属不容置疑。2011年3月30日,冯绍库于1961年5月31日创作完成的摄影作品《梅兰芳最后一次演出》(共四幅)取得著作权登记。
2010年12月,冯绍库偶然发现中国社会出版社发行的《怀念父亲梅兰芳》一书的第150页配图使用了那张梅兰芳与郭沫若的合影。“这张合影一直被我当做宝贝一样收藏,作为作者,我希望大家都能看到这张照片,但是出版社不通知,不理会著作权人的做法,我不能接受。”冯绍库说。他告诉记者,在与中国社会出版社做了几次没有结果的沟通之后,他一纸诉状将对方送上了法院的被告席,请求判令中国社会出版社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好了,关于“梅兰芳”大师合影照片引发版权纠纷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