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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由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已于日前开始实施,其中提出探索建立双创容错免责机制,将为山西打造双创升级版提供更为有力的政策支撑。
这项措施明确,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及国企改革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应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属于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予以免责。对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允许种子投资基金最高50%、风险投资基金最高3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并将此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相衔接,以解决基金公司“不敢投”的问题。
山西省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马双喜说,创新创业失败率偏高,是制约和困扰广大创新创业者的最大问题。受制于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诸多因素,许多创新创业失败了,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持续创新创业,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创新创业者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容错免责的呼声日益强烈。因此,此次出台的措施在强调正向激励、鼓励创新创业的基础上,提出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以消除双创后顾之忧。
相关受访人士表示,希望能以此次措施的出台为突破口,一举打破双创领域合理容错难的坚冰,同时希望今后各有关部门还能出台更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具体举措,让合理容错机制真正成为支持和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后盾。(记者许雄)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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