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80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云岩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合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七分店经营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老姜:购进日期:2022年3月17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抽检日期:2022年3月17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老姜经抽检铅(以Pb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2〕09-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非主观故意,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且积极整改措施。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