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通告称,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竞秀区食品生产企业在外地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保定市福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一)基本情况:2022年3月24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公布的抽检问题产品信息显示,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保定市福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2年2月20日)添加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了该批次产品110箱,每箱2.5千克,售价22.5元,生产成本每箱21元,已全部售完,涉案货值金额2475元,违法所得为165元。
(二)处置情况:保定市福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2、罚款50000元整,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竞市监处罚【2022】15号)。
(三)复核情况:保定市福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针对检验报告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并于2022年4月20日向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2022年6月14日,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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