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6期)。
通告显示,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锦州市百惠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凌河区附中店经营的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抽样单编号:SC22210000201630793。
一、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百惠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凌河区附中店经营的姜在2022年5月2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67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追溯源头并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