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通告称,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7类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马鞍山乐购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马鞍山市平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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