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通告称,近期,该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9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京市六合区签中之王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调味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南京市玄武区靓仔港餐厅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小吃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该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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