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21年12月-2022年2月,该局对化肥、农膜、消防产品、室内加热器等4种工业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83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56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64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92批次产品。检测发现10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来自流通领域,不合格发现率为6.41%。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管总局45号令)要求,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辖区内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报送当地政府,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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