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城市(城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在内的7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示范时限自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
新区自2013年8月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以来,深入贯彻国家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国家首批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城区和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区建设,加快筹建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为新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截至2018年底,新区专利申请25718件、专利授权15055件、有效专利51569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9256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件,拥有34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40家市级专利示范优势企业,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34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10项,天津市专利金奖42项、天津市专利优秀奖104项;注册商标5.7万件,中国驰名商标33件,拥有国家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1个,天津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2个,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龙头地位不断巩固。
下一步,新区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的经济效益,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效果。同时,新区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区域发展战略层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记者张广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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