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海市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迎来职能调整,今后,这家基层人民检察院将专门办理上海市浦东新区辖区内全部知识产权案件,并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据介绍,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调整是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基础上的重大升级。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也实现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合一”专门集中履行。
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应悦介绍,该院职能调整后的工作重点是加强探索新型办案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的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样本”。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统一履行再升级
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调整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的全新探索。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启动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主要以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形式,整合行使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合一”职能。
作为上海市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工作八家试点单位之一,2021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合一”办案模式。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调整,正是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基础上的全新升级。
作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原先主要参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职能,办理辖区内刑事案件。职能调整后,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将专门办理浦东新区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并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原先由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管辖。
据了解,选择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是因为张江科学城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主战场”,正着力打造引领创新发展的国际一流科学城。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充分发挥地域优势,靠前一步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保驾护航。
此外,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还进行了人员结构调整,高标准建设新团队。不仅引进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型人才担任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还从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各部门抽调17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优良的干警组成新的团队。干警平均年龄33岁,其中“90后”6人,占比35%,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均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合一”升级至“四合一”
职能调整后,相对于原“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三合一”办案模式,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将向“四合一”办案模式转变,增加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探索。
由“三合一”向“四合一”办案模式转变有其必要性。应悦介绍,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创新要素集聚,知识产权问题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趋强。同一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同时涉及行政、民事、刑事等多个领域,办案部门分散,难以统筹履行检察职能。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以实现对知识产权综合性、多层次、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实际上,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参与和推动下,该院提出的“知识产权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和民事支持起诉”等立法意见最终被采纳,已经被写入上海地方立法,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此次职能调整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撑。
2021年12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应当明确相关检察办案部门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支持浦东人民检察院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药品专利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知识产权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虽然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刚刚调整,但在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的探索已经开展。去年8月,该院就针对一起涉食品类的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发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
应悦介绍,接下来,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将深挖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力争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药品专利等方面有所突破。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将注重在滥用公有领域作品牟利行为、限制消费者使用常见技术垄断行为等方面加强协作,依托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同落实好相关工作。
强化“行刑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行刑衔接”制度的运用是上海浦东区人民检察院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的一大亮点。
“行刑衔接”机制是指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办案协作制度。早在2017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就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
应悦介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法治的两个重要领域,二者各有侧重,在实践中又常常紧密相连。在知识产权领域,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有助于实现涉案线索和信息核查、侵权监测与识别的无缝衔接,快速移送处理犯罪线索。同时,将办案中发现的不构成犯罪但有行政处罚必要的违法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利于形成案件办理的闭环,实现知识产权的“大保护”“严保护”。
“BORDEAUX(波尔多)”是在我国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受我国法律保护。2019年2月,被告人诸葛某某经营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期间,在未获得合法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设计、生产带有上述注册商标标识的标贴,并擅自使用,非法经营额达24万余元。
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查获此线索后,浦东人民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通过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的方式进行立案监督,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经营人诸葛某某提起公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诸葛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这起2019年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区首例假冒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便是依托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发现线索,并最终成案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探索启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以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与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先后会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多份文件,不断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平台、工作信息共享、快速协作保护、多元纠纷解决、诉前调解等多项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记者潘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