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恶意注册涉嫌违法,但从全红婵到谷爱凌,借助明星之名“恶意抢注商标”的个案依旧屡见不鲜。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快速驳回抢注“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注册申请1111件。
一个知名商标,既是企业“吸睛”的噱头,更是其发展的名片。诸多老字号品牌能够持久传承,不仅要求其产品和服务经得住市场考验,还须合法合理注册和使用商标。打造知名商标,靠的是赢得消费者的口碑,而不是投机取巧。
注册商标“门槛低”的现实,让抢注商标也成为一个产业。很多心存侥幸者在部分明星尚未成为“顶流”之时便以其名进行商标注册,静待其成名之后带来流量与商机。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市场有序竞争,更恶化了营商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今年已出台,从法律层面为投机“蹭流”商家关上了门,也在制度关口将法律的网织得越来越密。另一方面,明星人物作为流量源头,也可尝试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商标布局的角度出发,做好商标注册谋划,不让心存侥幸者“钻了空子”。
当然,行业主管部门也需持续加大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让恶意抢注者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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