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奥吉祥物热度的高涨,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火爆全网,“一墩难求”也引发了“全民二制冰墩墩”的热情。除了橘子雕刻冰墩墩、面团版冰墩墩,有的咖啡店还卖起了“冰墩墩”形象的拉花咖啡……这些自制的“野生冰墩墩”是否构成侵权呢?
未被许可自制冰墩墩表情包传播不收费也侵权
随着冬奥吉祥物热度的高涨,网友们已不满足于官方发布的表情包,以冰墩墩为原型的自制表情包开始在网络传播流行,有的是在冰墩墩旁边加上了文字,有的在原有基础上添了其他动画。殊不知,虽然没有用于商业用途,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那些添枝加叶的表情在传播的那一刻,已经在侵权了。
律师表示,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是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北京冬奥组委已经就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同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奥运标志时哪些算是违法行为?违法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等机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为商业目的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未经许可擅自制作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或者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等以盈利为目的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视情况会构成民事侵权,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涉嫌犯罪。
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商品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将盗版周边产品放到网上进行销售,还将触犯我国的电子商务法。
律师提醒,在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奥运标志时,“许可”和“盈利”是衡量是否侵权的关键词。
如果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只是咱们自己动手做一做,比如咱们自己在家里做一做冰墩墩形象的食物供家人使用,是不违法的;
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把冰墩墩的图样编织在手套、帽子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也是不违法的;
此外,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在做报道新闻时,对冰墩墩形象再现,这种情况也是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