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版权法中最具分裂性的分歧之一已落下帷幕。澳大利亚原住民旗帜的创作者将其版权所有权转让给了澳大利亚联邦。
原住民旗帜的版权纠纷持续已久
尽管公众一直认为原住民旗帜是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统一符号,但联邦法院1997年作出的一项裁决承认版权事实上属于创作者哈罗德·托马斯(Harold Thomas)。
2019年,非原住民公司WAM Clothing与其他想要使用原住民旗帜的公司之间发生了一些非常引人注目的纠纷。WAM Clothing公司从托马斯那里获得了在服装上使用原住民旗帜的许可。首先,WAM Clothing与原住民拥有的企业Clothing the Gap发生争执,后者希望在T恤和毛巾上印上原住民旗帜,因此收到WAM Clothing的法律要求。此后,WAM Clothing与澳大利亚的主要足球联盟发生了争议,起因是后者在年度土著比赛期间在球衣上使用了原住民旗帜。
这引发了一场“解放旗帜”运动。当时《时代报》的一项读者民意调查显示,79%的人认为原住民旗帜不应受版权保护。
澳大利亚联邦购得原住民旗帜的版权
在一项2000万澳元的和解协议中,联邦从托马斯那里购得了原住民旗帜的版权。政府还将为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学生提供价值10万澳元的年度奖学金,以向托马斯表示敬意。
托马斯对《时代报》称,他“创造了旗帜……作为团结和自豪的象征”。用他的话说,随着所有权的改变,“旗帜将继续存在,不再是斗争的象征,而是自豪和团结的象征。”
虽然托马斯现在已经70多岁了,但他紧跟时代潮流。他在自己的观点文章中透露,在转让版权之前,他创建了一个不可替代的代币(NFT)作为原住民旗帜的真实数字代表,以纪念旗帜诞生50周年。这个NFT有朝一日可能会比最初的2000万澳元转让费更有价值,这并非空穴来风。
创作者保留“精神权利”
托马斯将保留对旗帜的精神权利,因为这些权利不能转让并且属于原始创作者个人。这意味着根据《1968年版权法》第195AI条,托马斯将保留不让其作品被贬损的权利。
在实践中,精神权利限制不太可能成为原住民旗帜公平和适当使用的实际障碍。根据第195AK条,对艺术作品的贬损可以归结为做有损作者荣誉或名誉的事情。很难想象任何公平和适当地使用原住民旗帜会侵犯托马斯享有的精神权利。
随着版权的转让,原住民旗帜现在可以免费供任何人使用。用澳大利亚原住民部长肯·怀亚特(Ken Wyatt)的话来说,“在达成解决版权问题的协议后,所有澳大利亚人都可以自由展示和使用旗帜来庆祝原住民文化。现在联邦拥有版权,它属于每个人,没有人可以拿走它。”(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