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不能借冬奥会标志打广告。2月8日,湖北武汉启动专项行动,加大对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重点查处借冬奥会标志蹭热度、搭便车的营销行为。
据悉,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共有61项,包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中英文标志、图形等。
在武汉广场6楼的体育用品区,记者看到,来自市、江汉区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品牌专柜的店面装潢、商品包装及标识等中是否有未经许可使用奥运会标志的情况。执法人员还特别查看了商场视频中播放的广告,检查是否有未经许可借冬奥会标志蹭热度、搭便车的情况。
冬奥特许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必须经过北京冬奥组委认可批准。目前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企业许可授权的有4个层级,包括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官方独家供应商、官方供应商,共45家企业。
记者了解到,武广6楼的体育用品区目前暂无获北京冬奥组委官方授权的品牌。整个6楼没有看到有冬奥会宣传的商业元素,播放的视频中也没有看到借冬奥会题材宣传的广告。专项检查结果总体良好。
据悉,武汉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建立专人值守机制,及时应对处理涉奥标保护投诉举报,继续加强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线索排查。
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以及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
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专项检查将持续到今年3月。(记者刘睿彻,通讯员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