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类食品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呼图壁县芳草湖文礼菜店销售的豆腐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阿拉尔市迷恋果品店销售的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密市伊州区万家鲜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北屯市许记绿之源生鲜配送中心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北屯市优选精品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万蓉食品有限公司的早餐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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