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三期。本期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日常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9批次,合格率98.2%,检出了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粮食加工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1、海阳市燕丙烧烤店抽检的烤饼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2、海阳市层莲超市销售的金水城纯香油使用的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调味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3、海阳老姜调料店销售的花生酱使用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4、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海阳悦北店销售的蒜香花生使用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5、海阳市邻家菜馆抽检的韭菜使用的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6、海阳市山海名苑鼎客超市抽检的韭菜使用的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7、海阳市山海名苑鼎客超市抽检的香蕉使用的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8、海阳市怡膳坊餐饮店抽检的黄豆芽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9、莱州市文峰路街道旺财鸡鱼馆销售的豆芽(黄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