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6日从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称西藏非遗保护中心)获悉,自2016年西藏开展60岁以上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截至目前,正开展46位60岁以上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其中已完成30位,实现阶段性进展。
西藏非遗保护中心普查保护部助理研究员索朗介绍,新一轮60岁以上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评审工作刚结束,完成了古格宣舞传承人卓嘎、唐卡嘎玛嘎赤画派传承人嘎玛德来抢救性记录工作中期审查,“两位老人均近90岁,抢救工作迫切”。
他补充说,主要审查传承人相关的口述片、传承教学片、项目实践片、综述片、工作卷宗、文献收集等工作。口述片不少于5个小时,传承教学片、项目实践片均不少于90分钟,综述片30分钟以上。
目前,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已完成两位传承人记录工作的中审,最后环节上报中国文旅部进行验收工作。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关键。”索朗认为,对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将传承人对文化传统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保留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西藏共计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06项(含今年新公布的1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6名。
索朗表示,从“非遗+旅游”“非遗+产业”来看,当下,非遗保护形成了政府主导、民众参与的良好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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