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到2035年,我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纲要》,未来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制度和保护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更好满足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保护效率。
恒信知识产权法律中心主任周蕊告诉记者,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整个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尤其体现在立法方面。当前我国的立法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地展开,但现有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处理好法律制度应用过程中的分散性、兼容性问题。因此,需要集中精力构建完善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纲要》强调,我们要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就要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做好专门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根据实际及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制定修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
除了实体法之外,程序法的完善对法律体系发挥作用也很关键。《纲要》指出,结合有关诉讼法的修改及贯彻落实,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游闽键称,针对当前我国市场中存在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多、取证举证难、赔偿金额低等问题,《纲要》提出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及“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可以预见,在未来的知识产权诉讼中,我国将会对诉讼程序、诉讼规则进行改革,并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创新道路,这对制度建设者的智慧才干是一场考验。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了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知识产权制度和保护体系完善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周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