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本期公布15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豆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二十四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15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4批次,为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
长治市城区玉红美食店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治市潞州区立兴海鲜水产批零部销售的面包蟹中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治市潞州区立兴海鲜水产批零部销售的皮皮虾中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治市奋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精品香蕉中吡虫啉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53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11项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8项指标。
3.调味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等15项指标。
4.肉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5.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6项指标。
6.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7项指标。
7.方便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8.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
9.水产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10.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11.蜂产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12.糖果制品1批次,检测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等5项指标。
13.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11项指标。
14.酒类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1项指标。
15.蔬菜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16.水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3项指标。
1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真菌毒素7项指标。
18.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6项指标。
19.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等6项指标。
20.糕点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7项指标。
21.餐饮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等4项指标。
22.豆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等6项指标。
23.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5项指标。
24.食用农产品52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市县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3.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