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五期)。根据2021年汕尾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其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7类食品共3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6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主要检出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汕尾市城区新楼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家枝)销售的小白菜(购进日期2021.06.09),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汕尾市城区程记日用品店销售的本地土鸡蛋(购进日期2021.06.07),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三)海丰县宫地山综合市场管理服务站(杨友森)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07.08),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四)海丰县春记海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1.07.12),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汕尾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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