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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立足创新发展,聚焦执法服务,强化商秘保护,致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和执法监管形势下,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适应新形势、主动承接新职能,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市目标,高起点谋划、严制度落实,聚智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引擎,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长效保护机制等方面主动探索,形成初步实践经验,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履职靠前在先,提升执法服务质效

结合商业秘密保护总体形势,面对机遇挑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优服务、强执法与严保护”并重,沿着“不等、不靠、不要,敢想、敢闯、敢试”的昆山之路,迎难而上、积极实践、敢为人先。

(一)聚焦案件查办,蓄力打处调解。近年,该局先后办理10余起商业秘密类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行政处罚、纠纷调解、司法移送、民事诉讼等方面。目前接手的昆山某半导体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密点鉴定已完成,正在调查取证中。多年的办案体会,让广大执法人员树立起“未雨绸缪搞普法,亡羊补牢办案件”理念,在执法服务中,始终坚持同步抓、两手硬,切实靠前、靠近、靠实为企业发展护航。一是从严执法办案。坚持线索必核、案件必查,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惩”高压态势。查办的案件,不乏美国前国务卿的顾问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盖板的苏州某鸿公司,及生产造纸机械的本地龙头企业某造纸机械公司等数家高新技术企业被窃取商业秘密案。苏州某鸿公司一案,经会计师事务所鉴定侵权损失达100余万元,侵权人 权某、刘某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移送公安机关;某模具(昆山)有限公司案,及时的立案查处,使该美资企业投资信心倍增,不仅未予撤资反而扩大在昆投资。二是借力两法衔接。侵权案件查处中经常出现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涉及个人隐私和行刑衔接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单独办案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2019年7月,该局联合昆山检察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重点领域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互询、信息共享、培训互动等多项机制;与昆山公安局建立案件查处协同机制,为案件的调查取证提供环境支持和法律指导,保证案件查处顺利、程序合法。三是注重案件经营。接到涉嫌侵权案件举报后,先行展开案件经营,寻求专业机构合作,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相关鉴定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取证无瑕疵、鉴定有权威,为后续查处夯实基础。

(二)紧贴企业实际,加大普法宣传。结合发展形势,该局主动与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先后编印《昆山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和《知识产权法律汇编》等简便易读书籍,在进企业宣教的同时,送规范上门;2019年苏州市政府组织的商业秘密经验交流现场会由昆山承办,2020年江苏省政府组织的商业秘密经验交流现场会,由昆山协办。该局还与苏州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交流,为苏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制作60分钟的商业秘密网络课件,面向苏州近8000家高新科技企业普法宣导。同期,该局作为指定单位参与编写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商业秘密案件办案指南》,通过实际行动推动执法办案工作,为全省保护机制高效运行作出有益探索。

(三)强化组织领导,务实队伍构建。为明晰保护工作方向,该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综合执法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筹保护工作,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任务;为高效推进保护工作,及时厘清办案权限,该局针对商业秘密案件分类广、战线长、取证难、管辖窄等特点,在商标专利案件委托办理基础上,将全市商业秘密案件统一交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办理,分局选派精干力量协助,精心调查、精密取证、精准处罚,保证案件查处权威、专业、高效;为改善执法条件,突出人才装备配置,该局注重把选优配强执法人才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在人员招录时注重学历和专业配置,将专业对口、素质全面的人员充实到保护队伍;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为人员提供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同时,注重引进投入先进取证设备,提高装备应用水平。

(四)注重防患未然,筑牢防护堡垒。确立知识产权保护“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理念,注重事前预防,强化标本兼治。一是规范保护措施。全面梳理涉密文件、计算机、会议、人员、场所和对外事项等要点,形成包含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签订保密竞业限制协议、支付保密竞业限制费、涉密会议视频监控、保密制度上墙明示、涉密场所隔离数据加密、研发费用专项列支和委外加工开发签署保密协议等8大措施,以制度引导扶助企业尽早防范。二是建强保护工作站。在全市已建成的30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中,遴选天瑞仪器、龙灯化学和高鼎化工等3家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较好的企业,指导完善商业秘密、专利和品牌保护等组织架构、制度措施和动态管控,联合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和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实施挂钩联系服务。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落实中层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通过企业走访、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和需求,分析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改进规范保护措施,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尽职保护,减少企业商业秘密泄露风险。一旦发生侵权案件,快速启动维权程序,在商业秘密确权、尽职保护举证、侵权损失鉴定等环节做到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维权障碍和成本。

二、紧贴时代脉搏,深化细化发展构想

昆山正处于创新型建设的关键阶段,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改善创新生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执法被赋予更深刻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外延。为此,该局倡导做好以下方面:

(一)注重执法成效。一是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执法行动。持续推进“铁拳”行动,以高新技术、精密加工、外商投资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侵权违法行为。二是落实督查督办,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工作开展,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密切关注案情动态,及时申请督查督办,严查违法行为,回应企业关切;依法查处涉外案件,就驻华使馆和外商反映的侵权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执法联动协作。针对侵权案件跨区域、跨部门情况,在加强执法监管、拓宽线索渠道、强化执法联动、推进行刑衔接、建立制度保障、完善共治机制等方面形成合力,着力提升协作打击能力。

(二)树牢执法理念。一是坚持改革精神,树立综合执法理念。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实现全链条执法。二是立足工作职责,树立从严执法理念。坚持“严”字当头,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查源头、端窝点,严肃查处关系企业生存、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案件。把“平等”二字贯穿到执法办案各环节,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杜绝差异性、选择性执法。三是坚持协调联动,树立高效执法理念。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加强各环节之间衔接和协调,实现案件线索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查处,将行政执法快捷高效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同时,加强对办案的组织协调,建立统一指挥、情况互通、信息共享、跨区协作机制,调动骨干力量集中办大案,形成系统合力,及时快速制止侵权违法行为。

(三)锤炼执法能力。一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侵权高发多发的实际,紧紧抓住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狠抓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二是积极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执法打击与制度建设并重,由传统的分段执法向协同执法、全链条执法转变,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査、联合办案等制度,提高追踪溯源和联合打击能力,推动解决执法碎片化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中的应用,完善证据采集规则,增强线索获取、证据固定、信息共享和精准打击能力;注重网络学习,设计培训内容,遴选优秀师资,录播培训课程,保障办案人员随时随地学习。四是研究构建评价体系。结合执法的时效性、专业性、系统性、参与度、威慑力,从案件数量、办案周期、宣传频次、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科学评价办案效果,并将有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加快建立权责清单,完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激励执法人员。

三、注重执法研究,审慎务实推进保护

针对商业秘密案件“取证定性难、鉴定成本高、办案周期长、侵权损害重、诉讼时限长”等现实情况,结合执法服务实际,为规范企业自身保护,激励创新发展,完善监管服务,提升执法效能,该局提出以下保护工作建议:

(一)及时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一是解决定性难的问题。建议抓紧推进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为企业保护和执法监管提供更为贴切的法律依据。二是优化配置专业保护队伍。建议出台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法规文件,从法规制度层面解决基层“人少事多”和人手紧缺的现实难题,聚合力量保障侵权案件快查快办快结,最大程度减轻企业损害。

(二)推进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一是建议加强指导协调,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申报体系,作为政策扶持参考项目,设定奖励清单,制定审查规则,鼓励企业鉴证创新。二是建议建立全国商业秘密分类保护平台。为企业单位提供包含咨询、审查、鉴定、诉讼、审计和行政救济在内的全方位援助,为执法部门提供专业学习、业务培训、办案指导、信息检索和跨区协作等系统化服务。三是建议完善商业秘密损害认定办法。通过综合归集法律判定、司法解释、执法调查、行政救济和诉讼调解等信息,形成商业秘密损害认定办法,为保障行政刑事打处和保证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依据。(庄华生、李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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