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5期)。据公告,本期抽检了103批次食品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监督抽检10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从北京林行商贸有限公司进货的、由禾麦(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2、从定兴县众成禽业有限公司进货的,由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新源大街店销售的鲜乌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此次抽检的样品包括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
一、糕点
(一)抽检依据
糕点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B/T 10377-2004 《粽子》、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大肠菌群(平板法)等8个指标。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溶剂残留、酸价(以脂肪计)等4个指标。
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
饮料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饮料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平板法)、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等4个指标。
四、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方便食品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平板法)、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糖精钠(以糖精计)等6个指标。
五、饼干
(一)抽检依据
饼干抽检依据是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平板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计数、酸价(以脂肪计)四项。
六、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调味品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8186-2000 《酿造酱油》、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平板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9个指标。
七、 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平板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等4个指标。
八、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检验项目为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对硫磷、甲胺磷、克百威等7个指标。
2、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检验项目为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金刚烷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多西环素等6个指标。
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不合格项目说明
甲拌磷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为广谱杀菌药,对支原体有特效。对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多杀性巴氏杆菌、溶血性巴氏杆菌、金葡菌、链球菌等都有杀菌效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鸡肉中恩诺沙星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