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快推进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构建现代产业品牌价值体系,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兴安盟将通过三个步骤、六项任务、六个保障,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享有一定影响力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品牌建设体系,使全盟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日益完善,商标品牌数量大幅增加,自主品牌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形成一部分具有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传播力的商标品牌,形成全盟品牌建设新格局。
培育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商标品牌。围绕兴安盟“两米两牛”、林果、蔬菜、油料、糖料、肉羊、生猪、禽类、矿泉水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绿色、有机、“蒙”字标认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特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发布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联合农牧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一批市场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知名品牌。搭建农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参加优质特色品牌产品展销会、博览会。
培育制造业商标品牌。按照“成长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思路,在巩固提升农畜产品加工等现有品牌价值和美誉度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农机制造、汽车配件、节能环保、新材料、蒙医药等产业商标品牌;支持大中型企业制定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商标品牌聚集,推动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在产业结构优化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作用,扩大兴安盟企业商标品牌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和知晓度,由区域性商标品牌向全国性、世界性品牌跃升。
培育服务业商标品牌。以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旅游、文化、餐饮、商贸、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物流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知名商标品牌服务企业(集团),结合兴安盟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特色浓郁的蒙古族风情,充分挖掘和培育以生态旅游、历史积淀、蒙元文化为主题的商标品牌,积极推进品牌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等深度融合,运用品牌产业的理念和市场手段经营文化旅游资源,擦亮金牌服务新名片。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商标品牌。鼓励和引导出口企业、知名商标品牌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力争实现商标国际注册零突破;鼓励和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的产品出口,政策引导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自主品牌价值,提升国际知名度,促进优秀出口企业自主商标品牌建设。
培育以地理标志为主体的区域品牌。构建完善的地理标志政策体系,积极运用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推广“公司(产业联盟)+商标(地理标志)+专业合作(农牧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识。进一步推进区域品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推进商标品牌集群建设。以全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依托,培育形成若干行业性商标品牌集群;加强与周边黑龙江、吉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按梯队培育区域特色品牌集群;鼓励商标品牌抱团发展、板块式发展。培育形成大米、玉米、牛肉、羊肉、马铃薯、杂粮杂豆、林下产业、旅游文化等商标品牌集群,提高商标品牌的带动力和号召力,提升兴安盟区域形象与区域实力。
为了商标品牌战略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制定了6项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强有力的保障战略实施方案顺利“跑”起来。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作为提升区域知名度,展示新形象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部署,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发挥地区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压实责任主体,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紧密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担负起商标品牌培育、注册、推介和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协同,形成商标品牌创建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政府部门牵头、龙头企业发力、行业协会联动、多方力量驱动的格局,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合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具有竞争力、创新力的商标品牌。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保护。建立企业商标品牌保护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品牌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网络,开展跨区域商标执法维权。打击进出口商品中假冒知名商标品牌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企业对外合作中自主商标品牌的保护和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活动和市场秩序,健全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
加大支持力度,推进质押融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政府将商标品牌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支持商标品牌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简化融资流程、完善商标评估等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
开展价值评估,优化公共服务。支持盟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品牌策划机构和各类行业协会开展商标品牌培育、管理和保护的基础性研究,制定行业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有关商标品牌推广运营、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发布、维权投诉协调、品牌价值评估等服务,为全盟商标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全面、权威的数据信息支持。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商标品牌意识。政府把商标品牌宣传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大力宣传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成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联动、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商标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体系,利用中国品牌日、交易会、博览会、论坛等载体,加强对本地知名品牌的推介,商标品牌建设典型经验的宣传。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商标节等活动推广普及商标注册、培育和保护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夯实兴安盟商标品牌建设舆论基础。
战略实施方案将通过五年时间分为启动、实施、评估三个阶段实施。(通讯员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