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9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903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杨就海鲜档销售的黄骨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塘厦冯记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和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塘厦清记海鲜行销售的沙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塘厦合好海鲜档销售的扇贝,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塘厦永盛海鲜商行销售的生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塘厦胜干杂货档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塘厦李金蔬菜档销售的苦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塘厦李志志蔬菜档销售的白萝卜, 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塘厦鸿运蔬菜档销售的豇豆, 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塘厦世胜海鲜档销售的花甲, 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高埗战明鱼店销售的黑鱼, 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二、东莞市黄江马记食品店销售的淮山薏米饼, 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南城检徕食品店销售的生姜, 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黄江梁记海鲜档销售的加州鲈鱼(鲜活),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黄江梁记海鲜档销售的多宝鱼(鲜活),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黄江水胜蔬菜批发档销售的长豆角(豇豆), 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南城炳辉日用百货店销售的干黄花菜, 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万江恒升水产品档销售的黄花鱼(海水鱼),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万江欢欢菜档销售的韭菜, 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万江刀木刀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万江晓波杂货档销售的老姜, 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二、东莞市南城芬记水产品档销售的牛蛙,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三、东莞市南城凌强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四、东莞市万江鲜之康水果店销售的原味花生,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五、东莞市桥头莲盛日用品店销售的阳光先生菊花杞子茶饮料,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六、东莞市显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食堂购进的辣椒粉,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七、东莞市万江仁发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