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21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肥料产品10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业27批次,流通领域73批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本次抽查依据GB/T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2440-2017《尿素》、HG/T4215-2011《控释肥料》、GB/T535-1995《硫酸铵》、GB/T20413-2017《过磷酸钙》、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肥料产品的外观、总氮、有效磷、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分(游离水)、酸碱度、砷、镉、铅、铬、汞、游离酸、缩二脲、三氯乙醛、硫、控释养分量、控释养分28d的累积养分释放率、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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