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4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4类食品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金鑫食品厂生产的香辣豆瓣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六安市叶集区永洲纯粮酒经营部生产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问题
安徽咸货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腌制咸猪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裕安、叶集、金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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