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新加坡律政部将新的《版权法案》草案提交至议会进行一读。
新《版权法案》草案旨在废除和取代现行的《版权法》。它将通过更新《版权法》在内容创建、分发和使用方式方面与时俱进,从而完善新加坡的版权制度。该草案还将通过简化语言使版权法更易于理解。
新《版权法案》的主要特点
该草案的主要特点是:
1、它将为创作者引入新的权利和救济措施,以确保版权能够继续鼓励作品创作并激发创造力。例如:
一项新的权利将要求用户确保在其公开使用材料时(包括当在网上分发材料时),创作者或表演者要得到承认。这将有助于个人创作者和表演者建立起自己的声誉。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照片、肖像、版画、录音和电影的创作者都将被默认为版权的第一所有人,无论是受委托还是通过其他方式拥有。这改变了当前默认委托方拥有版权的情况。创作者将能够更好地与委托方进行谈判,并可以为其他目的进一步展示作品并将其作品商业化。
2、它将为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创造了新的例外,称为“许可使用”(permitteduses),以确保版权作品可以合理地造福社会并且支持创新。例如:
在合法获取版权作品(例如不绕过付费墙)的情况下,可将作品用于计算数据分析,例如情感分析、文本和数据挖掘,或训练机器学习,而无需向每个版权所有人寻求许可。这将支持研究和创新工作。
教师和学生可以在其教育活动中使用免费的互联网材料,包括居家学习,只要他们确认材料的来源合法。但是,如果他们知道来源侵犯了版权,就必须停止使用相关材料。这个新的例外是非常及时的,因为用于教育目的的在线材料的使用已经大幅度增长。
该草案还将以通俗易懂的英文对《版权法》进行修订,以提高其清晰度和可用性。该草案采用了更直观的主题结构,并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条文的说明。这将使创作者、用户和中介机构更好地了解法律将如何保护和提供作品的访问权。
此外,律政部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对所有在多轮公众意见征询中提供反馈的受访者表达了感谢,各方的共同努力使第一版法案草案于2021年2月发布以供最后一次意见征询。在本草案中已经充分考虑了2月份意见征询的反馈意见。
如果该草案获得通过,预计新加坡将在2021年11月实施法案中的大部分条款。(编译自www.ipos.gov.sg)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