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17大类食品85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呼和浩特赛罕区刘茂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内蒙古白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11/18),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销售的、青山区双金食品加工店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12/5),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