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称,6批次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一)兰州亚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1-3-12),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七里河区上品百味自助餐厅店使用的圆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1-3-12),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七里河区上品百味自助餐厅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1-3-12),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甘肃陇归玉泉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1-3-13),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七里河区怀井一番餐饮店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1-3-14),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七里河区怀井一番餐饮店使用的餐碗(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1-3-14),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