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从浙江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传来好消息: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奖励120万元、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奖励30万元,境外商标和涉农商标注册也有奖励。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评委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原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被重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奖励资金须扣除已经奖励部分;鼓励境外商标注册,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单位,注册费给予100%补助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在欧盟(通过单一国家注册方式提交的)、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注册的单位,注册费给予100%补助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在单一国家注册的单位,按每个国家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奖励。
同时,对首次成功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加强农产品商标的培育,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对新核准注册为农产品商标的主体,按每件商标实际注册费的50%予以补助,每家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据介绍,2020年新认定的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获得境外商标注册及农产品商标注册的企业及组织机构,工商、税务登记住所在金华市区范围内。金华其他县(市)企业可参照当地制定的奖励办法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对2020年度首次获得以上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延续确认或复评获得的称号不再奖励;同一单位分别获得同级奖项的给予奖励一次;同一单位分别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不重复计奖。
符合要求的单位请于4月30日前,通过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