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于近日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8批次食品中,发现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共8批次食品不合格。
本次堆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4大类食品共228批次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共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质量指标和有机物污染问题。
据了解,由南昌西湖区渔满仓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扁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芦溪县芦溪镇万仕达超市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市第四中学销售的,标称赣州正清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清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吉安县东固圣泉纯天然矿泉水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江西吉安市东固矿泉水厂生产的优质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由上饶市信江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上饶市信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信州春,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市西湖区澳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铅山县鹅湖长寿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鹅湖岩泉天然山泉水,余氯(游离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武宁县西海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袁仕野生山茶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许佳慧、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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