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调味品共9大类食品96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7批次不合格,检出了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在山东高速威海发展有限公司蓝海御华大饭店分公司抽检的黄花鱼(海水鱼),标称红河水产生产,该样品挥发性盐基氮结果66.2mg/100g不符合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中挥发性盐基氮≤30mg/100g要求,检测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在威海蓝天宾馆抽检的偏口鱼,标称不明,该样品挥发性盐基氮结果41.1mg/100g不符合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中挥发性盐基氮≤30mg/100g要求,检测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三)在威海市东山宾馆有限公司抽检的鲳鱼(海水鱼),标称孙燕林生产,该样品挥发性盐基氮结果37.1mg/100g不符合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中挥发性盐基氮≤30mg/100g要求,检测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环翠区比格西餐厅抽检的椭圆形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田家烤肉店抽检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环翠区保吉良利中餐厅抽检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碗筷好有味餐厅抽检的小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