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旋律,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创新,核心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法律是知识产权保护最有力的武器,要持续夯实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事业发展基础,为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和水平。
在法律制度上不断完善。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修改、商标法修改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并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法律制度研究,主动适应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需求。另一方面,要创新体制机制,联合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机构,建立覆盖全面、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构建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在打击违法上强调严格。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恶意侵权行为实行严厉打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征信体系加强监管,增加侵权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侵权行为,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在执法过程上公平正义。一方面,在保护对象和标准上要体现公平,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以确保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法律地位平等。另一方面,要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保护企业的合法隐私,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证企业在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其他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做到真保护。
当下,我国正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努力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要紧紧依靠法治力量和法治方式,夯实法治基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保驾护航。(谢波)